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党委书记陈立新为惠济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滑明勋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开展“拒绝校园欺凌,维护校园安全”专题法治讲座
学生积极互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营造常态化法治教育氛围,全面提升学生的法纪素质和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10月22日下午,郑州市第十二中学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并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滑明勋和他的团队为十二中学子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拒绝校园欺凌,维护校园安全”的专题法治讲座。
活动伊始,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团委书记王珵宣布聘任决定,党委书记陈立新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滑明勋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随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王桦楠法官以“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代价”问题切入,结合工作中的案例,分析青少年常见违法行为及造成的后果,教育学生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当受害者、不做参与者、不当旁观者;面对欺凌,应做到临危不乱。王桦楠还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多种表现形式,包括言语欺凌、行为欺凌、网络欺凌等,并向学生们传授了如何在遭遇欺凌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加深学生对校园欺凌行为的界定,学生与王法官积极互动,在一问一答间,学生进一步认识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
随后,法治副校长滑明勋,从职业出发,分享了自身履职经历和处理校园欺凌相关案件的感悟,并表示一定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学校协作配合,一起努力,营造关心关爱师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定期深入学校,了解校园治安情况和师生法律需求;针对校园具体情况和周边环境,进行法治宣传和协调;不断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为守护校园安全、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
此次讲座获得了学生们一致好评。学生们纷纷表示,“法官以案说法,是我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学会了如何正确应对,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将积极参与各类法治教育活动,争做知法律于心,守法律于行的时代青年。”
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党委书记陈立新表示,此次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一次法治精神的传承。它让青少年们深刻认识到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也是保障他们自身权益的坚强后盾。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法律知识会无声的“浸润”学校的每一个学生,成为点亮他们成长道路的明灯。
图/文: 郑州12中 责编:王佳莉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