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幼开展食品供商安全货协议签订仪式
园长段青珍对新学期食品供货提出具体要求
食品供货商签订食品供货安全责任协议
为了保障广大幼儿的身体健康,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切实做到食品安全从供货源头抓起,4月12日,金水区新建幼儿园与各供货商签订了食品供货安全责任协议。新建幼儿园园长段青珍、办公室副主任白洁、主管伙房工作的林家英老师以及各位供货商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由园长段青珍主持,段园长总结了去年的供货情况,并根据幼儿园食品采购验收制度,对新学期供货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供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幼儿园查验和备案,并就食品安全、卫生、供应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一是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必须保质保量;二是价格合理,诚信经营,保证食品的物美价廉,所供的商品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幼儿园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如出现问题,经检验谁的责任谁负责;四是严禁供应过期、变质或三无产品,各供货商就幼儿园食品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感受进行了交流。会后双方签订了供货协议,保障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确保了幼儿饮食安全。
通过此次会议,不仅提高了幼儿园食品供货商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也规范了幼儿园的食品采购工作,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全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图/文: 金水区 于珮莹 赵阳 责编:崔霄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