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一〇六高级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
郑州市第一〇六高级中学法律顾问王晓乐律师认真讲解
热情互动
同学们认真倾听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3月4日下午,郑州市第一〇六高级中学特邀请学校法律顾问王晓乐律师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的法治教育讲座,学校30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王晓乐律师向学生们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定义。他强调,欺凌不仅仅是指身体上的暴力行为,还包括言语上的侮辱、排挤、网络上的恶意攻击等多种形式。这些行为都会给受害者带来心理上的创伤,严重时甚至会影响其学业和人际关系。王晓乐律师还特别强调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他提到,校园欺凌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欺凌者也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诽谤等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尤其是对于已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欺凌行为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被欺凌后的解决措施,王律师给出了具体的建议。他鼓励学生们在遇到欺凌时做到心理上藐视,战术上重视。一方面充分意识到被欺凌不是自己的错,我们有权利和能力采取行动并保护自己,另一方面不要轻易跟随欺凌者到位置偏远的地方或者封闭的室内,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等相关部门求助。此外,王律师还特别强调了目睹欺凌时的应对策略。他鼓励学生们明辨是非,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有智慧的给予帮助,如及时求助,给予被欺凌的同伴关爱和鼓励等。
讲座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他们不仅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应对措施,还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未来,学校将继续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工作,通过举办讲座等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图/文: 郑州106中学 刘慧依 张志云 责编:樊亚蕾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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